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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Jesus and the Woman in Adultery
15. 耶稣和犯奸淫的妇人
暖身问题:分享你童年之时,作了什么不该作的事情而被抓到了。当时有没有带来什么后果?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往橄榄山去。黎明的时候,祂又到圣殿去,众人都来到祂那里,祂就坐下教导他们。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抓到的妇人来,叫她站在中间,就对耶稣说:“先生,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的时候被抓到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祢怎样说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要找把柄来控告祂。耶稣却弯下身,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不住地问耶稣,祂就挺起身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身在地上写字。他们听了这话,就从年老的开始,一个一个地都离开了,留下的只有耶稣和那个还站在那里的妇人。耶稣挺起身来,问她:“妇人,他们在哪里呢?没有人定妳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妳的罪。走吧,从现在起不要再犯罪了。”(约七53-八11)
山雨欲来风满楼
在第十四课所读的约翰福音第七章中,我们看见犹太人的领袖们已经联合起来,想要杀死耶稣。(约七1,19,30,32) 他们认定耶稣已经成为一种威胁,非得加以处理,否则睡不安枕。当耶稣勇敢地在住棚节期中宣告:“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像圣经所说的,从他的腹中要涌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这些宗教的领袖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于是他们开始拟定了下一个攻击的行动。这时耶稣在作什么呢?当大部分祂的跟随者回家休息的时候,耶稣照常到橄榄山去,门徒也跟着祂。(路二十二39) 他们那段日子就是在那里的客西马尼园露天睡觉的。耶稣曾说:“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栖身的地方”(路九58) 就是很好的写照。祂为什么必须如此作呢?可能的原因或许是祂不想要危害到任何祂前往住宿人家的安全;官府已经放出话来,要悬赏抓捕耶稣,以致于“没有人敢公开讲论祂,因为怕犹太人。”(约七13)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见耶稣如何随时随事为别人着想,关心、体贴别人。
黎明的时候,祂过了汲伦溪、进入城门,又到圣殿的外院去,众人都来到祂那里,祂就坐下教导那些一早就来敬拜的人。经学家和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抓到的妇人来,叫她站在中间。很有可能她只穿了一点点衣服,说不定她身上只披着一条床单,这样更能突显出这些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所要制造出来的气氛。这妇人会感受到何等的羞耻啊!她站在那里更可能正不住地啜泣着。她知道自己确实犯了罪、已经在劫难逃,只有死路一条了!律法上说:
“如果发现有人和有夫之妇同寝,就要把奸夫、淫妇二人都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了。”(申二十二22)
犹太人明文编定的法典《弥须拿》对于淫乱罪的刑法乃是绞刑;尤其对于奸夫如何加以绞杀,更有详细的规定:
“要把奸夫放在粪堆中,高及他的膝盖;一条细软的毛巾要用粗厚的毛巾包裹着,然后绕在他的脖子上;…要由两个男人分别往两个方向用力拉扯,直到他死了。”《弥须拿》重复说到如果一个女子已经许配给人却犯了淫乱,就要用石头打死。(注1:威廉·巴克莱,约翰福音第二卷,《每日研经》系列,爱丁堡,苏格兰,圣安得烈出版社,1956年,第2页)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如果两个人犯奸淫当场被抓,两者都要处死。这样怎么没有把那个男人带来呢?你想他们为什么没有把那个男人也带来让耶稣审判?
上面已经提到了为什么没有把那个奸夫也带来的问题。请注意这段记载中说明: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要找把柄来控告祂。(约八6) 不管耶稣作出什么判决,用不用石头打死这个妇人,他们都要找到把柄来控告祂。他们根本不在乎公义是否得到伸张,这个妇人只不过是他们所运用的工具为要来控告耶稣。我都有点怀疑在这事件中,会不会是由他们当中的一个宗教领袖,扮演反派的角色去勾引这个无知的妇人,并且让她落入预先设好的圈套。当这个妇人不知情地踏入圈套,一群埋伏在附近的宗教领袖破门而入,抓住了她赤裸裸地和奸夫在一起。他们故意让他“夺命”而逃,因为他是同伙。他们不觉得如此作,对这个妇人良心有亏,因为他们相信耶稣是个假先知,为达到除掉祂的目的,大可以不择手段。
耶稣看见这些把那个妇人抓到祂面前来的宗教领袖们心里所隐藏的动机。耶稣也看见这个妇人在这些自以为义的男人手中,所遭受的破碎和羞耻,因为他们根本不把她当作一个人看待。在他们眼中,她只不过是一件物品,没有名字、没有感情、甚至也没有灵魂。他们所知道的是他们可以愚弄这个妇人,诱惑她情不自禁地落入他们所设好的圈套中。我们中间有许多人同样犯了类似的罪。我们或许没有真正犯了淫乱的罪,然而在男女之间太随便的罪却又如何?摩西的律法中就明讲:如果女人在新婚之夜“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把那少女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把她打死,因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在她父家行了淫乱;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去。”(申二十二20-21)
在这个妇人身上,会有许多人看见自己就像她那样,在神的律法面前是有罪的;因此急切需要神的恩典和怜悯。我们当中会有另一些人一直就像这些宗教领袖那样,犯了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达到自己的目的去利用别人、又不管别人死活的罪。他们不在乎这个妇人的破碎和哭泣,而她正是他们所设计圈套之下的牺牲品。如果这个妇人被人用石头打死,他们也会感到很开心。这类损人利己的罪会大大激怒神。耶稣洞察他们的意图和真正动机,祂也感受到如今充满这个妇人心中的破碎、羞耻和后悔。大卫说:“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灵;神啊!破碎痛悔的心,祢必不轻看。”(诗五十一17) 于是神的恩典和怜悯在耶稣基督身上沛然而降。
切勿忽略心中的罪咎感
当然我们在此所谈的,纯属猜测的情况。然而,我想要问的是:有多长时间这些犹太人的宗教领袖就已观察着这个妇人,并且知道他们有机可趁,能够以这种卑鄙的方式来利用她?说不定在她的生活中或者属灵需求方面,早有某些领域是她一直拖延着没有留意去处理并且改正的。她容许黑暗的权势在她的生命中有了立足点。
多年前我们夫妇和另外五个同工,一起开车沿路在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传福音。我们一面旅行,一面访问教会,一面进行街头布道、引领人归向基督。当我们开车路过法国农村的时候,仪表板上的红灯亮了起来;这时我们远离家乡、身处陌生的国度。我们绝对不能容许车子在半路上抛锚,如果忽视了红灯的警告,我们所需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高了。这样,我们决定等候在一个小镇上直到天亮了,可以找到车行把车子的毛病修理好了,才继续前进。你能够想象如果我们让红灯亮着,而继续把车子开往郊野去,所可能面对的重大危险吗?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像这样,心中的罪咎感可以比喻成我们灵魂仪表板上所亮起的红灯。当我们觉得罪咎感一直在提示什么事情出了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停下来自问:某件多年以前发生过的事情,我们真的已经在神面前处理妥当了吗?这是不断地在你心中涌现的事情吗?如果是的话,可能原因在于你没有真正悔改并且弃绝那个罪。当然我们也理解,有时候魔鬼会把一些虚假的罪咎感放在我们心中,使用一些我们已经真诚地带到神面前,认罪、悔改并且彻底弃绝了的罪控告我们。我们心中必须分辨清楚,哪些事是出自神的提醒,哪些事是出自魔鬼的攻击。进行这种分辨最好的指标就是,你要自问:当你觉得有了罪咎感的时候,你心中的自然反应是催逼你前来就近基督,或者让你想要逃躲基督的面?如果源头是出自魔鬼,牠一心一意想要达成的就是疏远你与神的关系,不只定你的罪,甚至还要让你失去信心。然而当圣灵前来责备你,祂总是会提醒你基督救赎的能力和祂够用的恩典。认罪悔改、给出当作的赔偿并且彻底弃绝所犯的罪,就能够恢复我们与神的关系。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所设计出来的这个圈套,其高明恶毒之处在哪里呢?他们透过这个圈套想要达成哪些目标呢?
恩典可以遮盖我们的罪
当时的犹太人是活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罗马法令明文规定:唯有罗马法庭拥有执行死刑的权柄;除非得到罗马法庭的批准,否则犹太人不可以用石头打死人。耶稣如果照着神律法的规定要他们把这个妇人用石头打死,他们就可以控告耶稣违背罗马法令而引起罗马人的震怒。但是如果耶稣不按照神的律法判处妇人死刑,那么他们又可以大作文章,指控祂违背摩西的律法;这样,就可以向百姓证明耶稣不值得大家听从。因此他们这个圈套确实是一把双刃的剑,高明恶毒之极。耶稣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耶稣按照摩西的律法认定这个妇人有罪,不仅祂落入他们残忍的圈套,又让这妇人被这群不义之徒杀死了,连带也会使你与我每一个人永远再也没有盼望,因为我们所有的人在摩西的律法之前全都显为有罪。世人在圣洁的神面前没有一个不是罪人的。我们全都没有机会在公义的父神面前,呼求让我们的罪得以赦免了。
你想耶稣为什么要弯下身,用指头在地上写字呢?你想祂所写的是什么字?而且为什么圣经第二次记载:耶稣又弯下身在地上写字呢?
在这里,当“耶稣弯下身用指头在地上写字”时,(约八6) 约翰所使用的希腊字 katagraphs意思满强的,带着“针对他们而写字”的味道。圣经并未记载耶稣到底写了什么字,很有可能祂会写出他们曾经犯过的罪吧!当然也有可能祂如此作是要避开与他们目光的接触,好容许圣灵在他们心中带进责备的工作;另外也有可能祂心中正在祷告求问神赐给祂智慧来处理这个难题。如果祂真的是在求问神,这就让我们看见一个完美的实例,显示耶稣对于父神全然的倚靠。那么当我们面对着压力时,也理当效法祂如此行;因为我们当中有许多人在面对压力时,总是紧张地忙东忙西而没有时间求问神。圣经并未清楚记载这个局面僵持了多久,只简单说:“他们不住地问耶稣”,显然他们是为了增强压力吧,似乎觉得胜卷已经在握!这时耶稣就挺起身来,看着站在祂周围那些控告者,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头打她。”(约八7) 多么有力的一枚炸弹!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这些人的手里可能都已拿着石头,预备好或者丢向这个妇人,或者丢向耶稣:罪名是祂的教导违背了摩西的律法。然而在他们有机会丢出石头之前,耶稣早又弯下身在地上写字了。耶稣基督在这里极有智慧地把责任放回这些宗教领袖们的身上,提醒这些控告者他们应当先出手,因为圣经说:“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把他处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你中间除掉。”(申十七7)
你想当这个妇人听见耶稣这句话时,心中会有什么意念闪过?为什么会从年老的开始,一个一个地都离开她呢?
我很确定这时候那位妇人应该是以背对着那群控告她的人;她站在那里鼓起余勇等候着第一块石头打过来。然后她开始听见背后一块又一块石头掉落地上的声音,接着就是一片死寂。过了不久,也许几分钟吧,她忍不住转过身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只见已经不再有人手拿石头了,然后那些控告她的人从年老的开始,一个一个地都离开了!为什么他们会从年老的开始离开呢?她不懂。她心中想着,也许年老的人经历比较多,更容易看见自己也曾经犯过罪吧!而且显然没有人在自己过去的一生没有犯过罪的。耶稣曾经这样教导,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却不理会自己眼中的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么能对弟兄说:‘让我除掉你眼中的木屑’呢?伪君子啊!先除掉你眼中的梁木,才可以看得清楚,去除掉弟兄眼中的木屑。”(太七3-5)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犯过了大大小小的罪,怎么有资格可以向其他人丢石头呢?
对于那些一大早就已来到圣殿的外院敬拜神的人而言,在他们眼前今早刚发生过的这件事,真是一场毕生难忘的经历。在这里不仅摩西的律法被维系住了,而且他们更亲眼看见恩典和真理藉着耶稣而来。圣经如此说:“从祂的丰盛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是藉着摩西颁布的,恩典和真理却是藉着耶稣基督而来的。”(约一16-17) 对于我们每个活在罪中的人,这件事情带给我们何等大的鼓励和安慰啊!神有够用的恩典来遮盖每一个罪。如果你曾经卷入婚外性方面的罪,或者曾经犯过淫乱,只要你真心诚意地悔改弃绝这罪,愿意领受耶稣基督的恩典,你一切的罪就要得到赦免。
在旧约中神为何对于淫乱或者男女关系方面随随便便的罪,处以如此严重的刑罚?这与新约时期有没有什么差别?你认为呢?
在新约圣经中保罗如此劝勉信徒,说:“至于淫乱和任何污秽或贪心的事,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提,才合圣徒的体统。更不要讲淫秽和愚妄的话,或下流的笑话,这些都与你们不相称;却要说感谢的话。”(弗五3-4) 他要神的儿女凡事持守圣洁;他所劝勉的这些话也就是神针对与性有关的生活方式,期待我们遵守。有些人或许会批评祂的标准太严格了,这话没错。然而必须记得神知道何者对我们才最好,祂也期待我们愿意顺服。性方面的不道德对神而言乃是非常切身的问题,因为这与我们在祂里面的身份密切相关。在性方面犯罪乃是对神、同时又是对自己犯罪。圣经清楚讲明:“身体不是为了淫乱,而是为了主,主也是为了身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肢体吗?这样,我们可以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吗?当然不可以!”(林前六13,15) 因此,任何不圣洁的行为都违反了我们身体的本性。
性交的动作乃是两人成为一个身体,这是非常神圣的。这事情就像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如果我们相信神乃是我们个人婚姻的终极匹配者,那么我们去与自己配偶以外的人通奸,明显就是去作祂旨意之外的事。保罗解释我们的身体就是基督的肢体。但是跟娼妓苟合的,就是与她成为一体了,这样我们不仅得罪了神,也得罪了我们的配偶(现在或者未来的配偶) ,得罪了与我们发生性关系的人,还得罪了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乃是主的圣殿。保罗继续说:
“你们要逃避淫乱的事。人所犯的,无论是什么罪,都是在身体以外,唯有行淫乱的,是触犯自己的身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就是那位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你们从神那里领受的。你们不是属于自己的,因为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所以你们务要用自己的身体荣耀神。”(林前六18-20)
所有的罪都会带来后果,然而性方面的罪所带来的后果特别严重,因此,神特别要保护我们免受其害。性方面的罪所带来的某些后果可以列举如下:
- 我们会让神忧伤;
- 就属灵的层面,我们的魂会跟那位有性关系的人产生魂结;(林前六15-16)
- 我们可能熄灭了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活动与工作;
- 我们与自己配偶(现今的或者未来的配偶)的关系会受到破坏;
- 我们的记忆会充满性方面的影像,让我们容易曝露于未来的试探中;
- 我们可能被传染到可怕的性病;
- 我们的思想被肉体所腐化,要记得“以肉体为念就是死”;(罗八6)
- 使得我们向各色各样的迷惑、混乱敞开大门;
- 如果因此而造成怀孕,怎么办呢?会有养育孩子责任的问题产生。
这段经文最后的结尾,那个妇人和耶稣之间的对话与场景,真是何等的奇妙又意味无穷!那个妇人还站在那里,就是站在那位审判全地的法官耶稣基督面前,听到从祂口中所出的恩言:“妇人,他们在哪里?没有人定妳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妳的罪。走吧,从现在起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0-11) 我不知道耶稣基督所说这些话对那个妇人所产生的意义如何,然而我知道耶稣基督所说的这些话,对我一生产生的果效既深且巨。我也知道大卫深深地体会了,而说:“过犯得蒙赦免,罪恶得到遮盖的人,是有福的。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三十二1-2) 罪的工价就是死,结局就是与神隔绝、永远沉沦。然而神差遣祂的儿子,为我付清了我的一切罪债。圣经却说明:“然而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罗五20) 耶稣基督并没有忽略她的罪。祂乃是往前看到自己即将在十字架上,藉着自己的死与复活所要完成的救赎;到那时祂就要按照祂的恩典来处理这个妇人的问题,因为祂的死乃是替代她而死;也不单只替代她而死,而是要替代你和我,就是替代一切相信祂的人而死。耶稣告诉她说:“走吧,从现在起不要再犯罪了。”我们不晓得她后来发生了什么事,然而我们确知在一切事上“怜悯胜过审判。”(雅二13) 我的祷告是,所有读到这些信息的人都会发现:怜悯确实胜过审判。祂正等候着你开口向祂求,你就要领受。
祷告:父神,谢谢祢在这段经文中所彰显出来的怜悯和恩典,而且不单只为着这妇人,也同样为着我们当中每一个人。谢谢祢让我们在祢里面有了盼望。阿们!
Pastor Keith Thomas.
Email: keiththomas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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