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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Jesus the Light of the World

16. 耶穌是世界的光

暖身問題:上次夜間家裡停電是多久以前的事?在一片漆黑當中,你必須摸索而行,這時的感覺像甚麼?一旦你找到了手電筒或者蠟燭,事情會有甚麼變化?

 

另外一個暖身問題:你還小的時候,當父母熄了燈你會害怕嗎?你的孩子們又如何?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定不在黑暗裡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法利賽人對祂說:「祢為自己作證,祢的見證不是真實的。」耶穌回答:「即使我為自己作證,我的見證還是真實的,因為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但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按著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即使我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正確的,因為我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差我來的父和我在一起。你們的律法上也寫著:『兩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我為自己作證,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證。」他們問:「你的父在哪裡?」耶穌回答:「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如果你們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教導人的時候,在銀庫的院中說的。當時沒有人逮捕祂,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尋找我,並且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於是猶太人說:「祂說『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祂要自殺嗎?」耶穌說:「你們是從地上來的,我是從天上來的;你們屬這世界,我卻不屬這世界,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他們就問:「祢是誰?」耶穌說:「我不是從起初就告訴你們嗎?關於你們,我有許多事要說,要判斷;但那差我來的是真實的,我從祂那裡聽見的,就告訴世人。」他們不明白耶穌是對他們講論父的事。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了人子以後,必定知道我就是『那一位』,並且知道我不憑著自己作甚麼事;我說的這些話,是照著父所教導我的。那差我來的和我同在,祂沒有留下我獨自一人,因為我常作祂喜悅的事。」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了祂。(約八12-30)

 

 

世界的光

 

 

今天研讀的這段經文中講到: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教導人的時候,在銀庫的院中說的。(約八20) 這個銀庫乃是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山上,座落於聖殿的女人院中。這個區域是在聖殿外院的東側,他們把外形有點像號角的銅製奉獻箱擺放在這裡。根據法典《彌須拿》(Middoth 2,5) 當中所記載的資料,聖殿的女人院是個方形的院子,邊長只不過比兩百英呎稍大一點;周圍由柱廊環繞起來。這十三個號角形的奉獻箱就擺放在牆邊,讓人可以自動地往裡面投入銀錢;這些奉獻箱在開口的地方比較狹窄,愈往底部就變得十分寬闊了。人們可以投入各種不同的奉獻在不同的箱子裡面。本段經文並沒有指明這些事件和教導是發生於甚麼時間,但是看起來有可能仍然是在第十四課我們所談到的住棚節期間。在住棚節期間有兩項重要的儀式,一項儀式就是我們已經說過,在節期的最大之日於銅祭壇舉行的澆水典禮。那次,正當群眾向祭司高喊把裝水的聖杯舉得更高些、祭司準備將水澆在祭壇上時,耶穌向所有人呼喊「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像聖經所說的,從他的腹中要湧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 第二項儀式則是在住棚節期間,每天近黃昏的時候所舉行的照亮聖殿儀式。原來在聖殿的女人院,可能由於地勢最高,所以就在這裡建造了四個巨大的燈臺。根據法典《彌須拿》(Sukkah 5:2-3) 當中所記載的資料,每個燈臺都有四個巨大的金盆,設有樓梯讓年輕的祭司可以上去把盆子灌滿燈油,並且在天黑的時候把燈點著。

 

 

因為聖殿山是城中的最高點,所以據說耶路撒冷有許多地方都被這些燈光照亮了。關於住棚節,神最初的吩咐是說:「七月十五日,你們要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向耶和華守節七天。」 (民二十九12) 中文譯為「守節」的地方,其實是帶著強烈節慶時吃喝跳舞的味道。這樣一連有七天之久,特別是在晚上,他們會在耶路撒冷各個地方,唱歌跳舞慶祝。就在這種濃烈的節慶氣氛中,正當年輕的祭司們在樓梯的高處全都預備好了,一聲令下,所有燈臺上的燈火於一瞬間全都點亮了,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定不在黑暗裡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八12) 注意祂在這裡的表達方式,祂並不是說,我是一盞燈;也不是說,我是那些大燈臺中的一盞燈;祂的聲明帶著「獨有性」:我是世界的那個光。耶穌不是躲在一個角落,單只對祂的門徒作出這樣的宣告;祂勇敢地、毫無恐懼地向所有的人,不管是敵是友,公開地宣告出自己的身份,讓凡有耳的人都可以聽。這話法利賽人聽進去了,他們明白耶穌指的就是祂的神性,或即祂說祂就是神;因為他們熟悉聖經中神多次說到祂就是他們的光:「耶和華是我的光,是我的救恩,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避難所,我還懼誰呢?」(詩二十七1)「白天太陽必不再作你的光,晚上月亮也必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的神要作你的榮耀。」(賽六十19) 「那時祂的燈照在我的頭上,我靠著祂的光行過黑暗。」(伯二十九3) 於是法利賽人立即對祂提出挑戰,說:「祢為自己作證,祢的見證不是真實的。」

 

 

當神聽見以色列人在埃及地受奴役的苦情,伸手搭救以色列人時,祂使黑暗臨到埃及全地,但是在所有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都有亮光。(出十21-23) 當以色列人靠著耶和華高舉的手出了埃及,法老所有的馬匹、戰車和他的馬兵與軍隊,就起來追趕他們;在海邊靠近比.哈希錄的地方就追上了他們,想要將他們殺盡。然而,神使黑暗臨到埃及人,卻將光亮賜給以色列人。(出十四19-20) 基督祂自己就是神的使者,祂在道成肉身之前所彰顯的形像,親自帶領以色列人前行。祂從天上供應他們糧食,從磐石讓水流出,在黑暗中賜給他們亮光。保羅如此說: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祖宗都曾經在雲下,都曾經從海中經過,都曾經在雲裡在海裡受洗歸於摩西。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糧,都喝了一樣的靈水;他們所喝的,是從那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裡來的,這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1-4)

 

 

一定要記得:不管你必須走過的是多麼大的黑暗,基督都會成為你的光。

 

 

耶穌說到「跟從我的,必定不在黑暗裡走。」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呢?(約八12)

 

期盼著你已經走到了你人生的重要關鍵點,曉得開始自我省思:「我是誰?我在這裡是為著甚麼?我為著甚麼理由要活下去?我到底要往哪裡去?」如果你不認識耶穌基督這世界的光,那麼這一類的問題思考起來,有可能叫你大為沮喪。當一個人落在黑暗中,他無法看見下一步路該如何走,因此只好盲動妄進、跌跌爬爬地試著找尋出路。然而,當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他會開始瞭解他是誰,他活著是為了甚麼,還有他要往哪裡去。亮光可以看如知識,還有對神的認知;相對來講,黑暗就是代表無知,以及單只想到這地上的事物。一個人得到愈多的光照或者認知,他的一生就會愈少經歷種種不必要的絆跌。

 

 

我們一生中會有某些時候,極大的難處讓我們感覺自己正處身於黑暗中。就像當我們失去所摯愛的人,似乎叫我們痛不欲生;或者當我們罹患重病,似乎叫我們不僅無法動彈,而且每天幾乎都會覺得生不如死。所以會如此,常是因為我們沒有盼望,也看不見亮光,連活下去的理由也都沒有了。好消息是,常常就在這種時候,神會透過某種特別的方式來向你啟示祂自己,其中的關鍵就是你必須願意尋找祂,開口向祂求問。因為祂已經賦予每個人自由的意志,決定前來就近祂的光或者繼續留在黑暗裡。邀請祂吧,祂就要前來找你。聖經記載:「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五十三11) 這裡神所稱呼為「我的義僕」的,正是耶穌基督,祂乃是這世界的光,而且還要叫人得著生命的光。

 

 

有許多人因為沒有跟隨基督,結果就在他們的生命中經歷了黑暗。你們當中有些人經歷黑暗時已經是基督徒,我想問你的是:你有沒有全心全意地跟隨祂?因為耶穌曾經說過:「跟從我的,必定不在黑暗裡走。」(約八12) 當祂說「跟從」祂的時候,意思是指我們必須降服順從在祂的引領之下,藉著效法祂生活的模式、隨時傾聽祂的聲音,還有默想聖經的話語,來領受祂所要給我們的指示。

 

 

還有另外一些時候,那些真正與神同行的基督徒,確實必須忍受痛苦的環境,神在其中教導我們如何堅忍,並且在我們裡面塑造出品格來。這些痛苦的環境不是因為我們離棄祂而造成,而是出於我們緊密地與祂同行。聖經如此應許:「義人雖有許多苦難,但耶和華搭救他脫離這一切。」(詩三十四19) 神不單只要我們在患難當中仰望祂的光,甚至也不僅限於要我們注目於祂。我們一定要學會緊緊地跟隨祂,因為祂的話乃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 對於自己人生的道路,我們常常更喜歡能夠看得更遠一點,然而神所應許的卻只是照亮我們下一步的路,不是下一哩路、或者明年的道路,祂要我們僅僅知道下一步路就夠了。你或許想問,神為甚麼如此作?原因很簡單,祂要我們養成這樣的習慣,時時仰望祂、步步倚靠祂;好叫我們在黑暗艱難的時刻可以信賴祂。

 

 

有三年半之久,我在辛辛那堤一個教會裡作牧師,然而我不可以支領任何的薪水。因為在那段期間,我必須經歷四次移民法庭的審訊。造成這種困難局面的原因是:在我娶了美國妻子珊蒂,並且呈交永久居留權的申請表時,我坦誠地承認當我17歲以及21歲時,曾經兩次在英國因吸食大麻而受罰,這些事件是在我信主之前好幾年犯的。在這段移民法庭的審訊過程中,對我而言,每天似乎都像身處暗夜,看不見一點亮光。他們恫嚇我,倘若我不自動離境,他們會遞解我出境離開我的家人,而且在十年以內不得申請任何工作簽証。

 

 

有兩個律師幫助我打這場移民官司,到後來他們全都告訴我這場官司已經是一局死棋,我絕對不可能繼續留在美國與家人同住了。他們無法為我爭取美國的永久居留權,除非我先自行離境,否則完全沒有其他出路好談。現在他們唯一能夠作的事,就是為我多拖延一點時間。我不得不在生活和官司的財務方面完全信賴神,同時我持續地牧養著神所交託給我的教會,然而是作為不支薪水的義工身份。當我這樣日復一日地在神的恩典中往前行,在痛苦、不知前面道路如何的窘境中不斷地仰望祂的光,求問祂在我身上的心意時,我始終確信神在我身上另有計劃,是我一直未能窺透的。每一次上法庭,我所感受到的黑暗似乎就愈加漆黑,因為每一次的裁決都是等候幾個月之後才作決定。似乎這種情況會沒完沒了的持續下去。在第四次上移民法庭的時候,我心中感受到如此的破碎,我當庭向法官懇求,不要讓這個案件再拖延下去了,因為我的家人再也忍受不了如此的煎熬。我告訴法官這幾年我們家庭所經歷的,真是太恐怖了;因為我們必須無休無止地、為著這個家庭能夠團聚在一起而拼命奮鬥。像我這樣一個作牧師的,必須忍受這樣的苦難,難道有甚麼值得詫異的嗎?經上說:「義人雖有許多苦難,但耶和華搭救他脫離這一切。」

 

 

在你一生當中的哪些時候,你曾經落在最大的黑暗中?為甚麼?有甚麼事發生給你帶來一線的曙光?

 

光明對黑暗

 

 

當明光彰顯出來的時候,常常會引起神的國度和魔鬼的國度之間的衝突。就在住棚節期這短短的幾天當中,猶太人接二連三地經歷了耶穌見證自己就是生命活水的源頭與賜予者;(約七38) 他們也看見祂在那位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身上,所彰顯出來的愛和憐憫;(約八1-11) 而如今他們聽見了祂關乎自己身份的證詞:祂就是這世界的光。當這光被顯明出來的時候,那些神所呼召的人就會前來接受光;可是那些定意抵擋光的人就會讓自己躲進黑暗裡。聖經如此宣告:

 

 

「光來到世上,世人因為自己的行為邪惡,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裡。凡作惡的都恨光,不來接近光,免得他的惡行暴露出來。凡行真理的,就來接近光,好顯明他所作的都是靠著神而作的。」(約三19-21)

 

 

那些不願意前來就近光的人中,有些存心刻意前來攻擊光;而有些只是消極地從光面前躲開。這些人當中,可能會有某些人因著他們當時人生的處境或者種種原因,有一段時間躲避著光;然而後來卻由於看見了甚麼事情,就被吸引前來就近光了。當你為著信仰挺身而起,將耶穌基督的光從你身上發出,你會看見一些人對此感興趣,並且飢渴慕義、渴望追求得到更多;然而你也會看見許多的人主動避開,其中甚至有些人帶著憤怒對你發動攻擊。在今日研讀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見法利賽人如何棄絕耶穌基督。查克·施蘊道在他精彩的注釋中,細心分析了整個過程,這一過程至終以暴力來收場:

 

 

第一,反駁。法利賽人對祂說:「祢為自己作證,祢的見證不是真實的。」(約八13)

第二,譏誚。他們問:「祢的父在哪裡?」 「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約八19,41)

第三,否認。「我們從來沒有被誰奴役過!」(約八33)

第四,侮辱。猶太人對耶穌說:「我們說祢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的,不是很對嗎?」(約八48)

第五,諷刺。「祢把自己當作甚麼人呢?」(約八53)

第六,暴力。於是他們拿起石頭要打祂。(約八59)

 

 

(註1:查克·施蘊道,施蘊道對於約翰福音書的洞見,宗德范出版社,第167頁)

 

 

你是否曾向某個與你分享福音之光的人,說過不友善的話?或者是否有過甚麼人,當你與他分享福音之光時,對你說了不友善的話?請你們彼此分享在這方面的經歷。

 

棄絕耶穌基督的後果

 

 

人的一生會有許多機會來到我們跟前,諸如賺錢的機會、作生意的機會、升遷的機會、進一步受教育的機會等等,其中有些機會,一旦錯過,就永遠錯過了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有那麼獨特的機會,可以直接來到基督的光中,然而他們面對這麼珍貴的機會時,卻選擇硬起他們的心腸。問題就在於當我們硬起心來,不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的愛和福音,那麼就算下次機會又來了,我們能聽見的聲音就會小得多,因為我們的心對祂變得剛硬了。神常常不得不先花工夫破碎我們,以軟化我們的心來領受祂的話語。耶穌警告這些法利賽人,他們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約八21) 祂告訴他們,祂要去了,而且時候會到,他們就要尋找祂;然而他們將發現為時已晚,因為救恩的門已經關閉,他們再也不能進去。有許多人認為人的一生過完了,就甚麼都不存在了。神的仇敵,魔鬼撒但最喜歡聽見人說出這樣的想法!有了這種想法的人已經中了魔鬼撒但謊言的圈套,因為人的生命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們乃是永恆的受造物,我們按照神所決定的時間,暫且活在一個肉體之中。對我們而言,每天都是一個機會,讓我們可以認識救贖主,並且被改變成祂的形象和性格。正如聖經所說:「我們眾人臉上的帕子既然已經揭開,反映主的榮光,就變成主那樣的形象,大有榮光。這是主所作成的,祂就是那靈。」(林後三18) 又說:「因為神預先知道的人,祂就預先命定他們和祂兒子的形象一模一樣,使祂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

 

耶穌為了確定那些在祂面前的人,確實知道他們正在作甚麼,就再次提到這件事,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要在自己的罪中死亡。」(約八24) 接著祂告訴他們:聖經多處預言祂的降世為人,祂就是那位神所應許要背負以色列人罪孽的彌賽亞。特別在以賽亞第五十三章更是清楚地講明這事,儘管以賽亞是在五百多年前就已發出這預言。你在自己的罪中死亡、並且拒絕神為你白白地付出罪的贖價,意思是說,你必須自己支付你永遠的生命為代價,而永遠沉淪、與神隔絕。這是何等恐怖、悲慘的一件事情啊!希伯來書的作者如此表白,說:「落在永活的神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1) 有些人持有這樣的想法:如果他在眾聖徒被提的時候沒有被提,他在大災難中仍然還有一次機會!我想,如果一個人存著這樣的想法,那麼他是抱著錯誤的期待而處在一種極端危險的情況當中了。我們當趁著還有時間來回應福音,就不要硬著我們的心。請聽耶穌基督所說的話:

 

 

有一個人問祂:「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祂對眾人說:「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許多人要進去卻是不能。等到家主起來關上門,你們站在門外叩門說:『主啊,給我們開門!』祂要回答你們:『我不知道你們是從哪裡來的。』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祢面前吃過喝過,祢也在我們街上教導過人。』祂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從哪裡來的;你們所有作惡的人,都離開我去吧!』當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的時候,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從東從南,從西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吃飯。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路十三23-30)

 

 

從上面所引述的這段經文,我沒有看見一點點希望,在基督為著祂的教會再臨的時候人們還有機會選擇相信祂。家主起來的時刻,救恩的大門就關上了!再也不會打開。到那時候,許多人都想要進去,因為他們知道了,原來真的有一位神,真的有永恆擺在每一個人面前。可惜為時已晚。如果你的心今天已經向祂敞開,還有甚麼理由讓你不來接受祂,以及祂白白賜予的救恩呢?有甚麼事足以攔阻你呢?何必讓你的心像世人那樣充滿邪惡,活著的時候心裡狂妄,後來就歸死人那裡去了。(傳九3)

 

 

當耶穌說:「你們舉起了人子以後,必定知道我就是『那一位』。」祂究竟意何所指?

 

很可能那些抵擋祂的愛和恩言的人,會有不少站在十字架周圍觀看祂如何死。就算耶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仍有一些棄絕祂的人心裡剛硬。聖經記載:群眾站著觀看,官長們嗤笑說:「祂救了別人,如果祂是基督,是神所揀選的,讓祂救自己吧!」(路二十三35) 讓我們思想接下去所發生的事:耶穌嘗了那酸酒,說:「成了!」就低下頭,斷了氣。(約十九30) 當那些硬心腸的猶太人領袖經歷到:耶穌斷氣的時候,地面震動;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鐘,遍地都黑暗了;聖所裡隔開人和神之間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而且墳墓開了,許多睡了的聖徒的身體也復活了,從墳墓裡出來;到了耶穌復活之後,他們進到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太二十七45-53) 等等這一切令人驚心動魄的事情之時,他們會有甚麼感受呢?聖經提到百夫長和跟他一起看守耶穌的士兵,看見了地震和所發生的事情,就十分懼怕,說:「這個人真是神的兒子。」(太二十七54) 你現在也認識到祂就是「那一位」了嗎?

 

 

耶穌,成為肉身的神,來到這世界為了要拯救像你、我這樣的罪人。祂來代替你償付你所積欠的罪債。祂來將你從罪咎感和羞恥感中釋放出來,而且還要白白地把永生的禮物賜給你。我相信你也已經覺察到,在聖潔的神面前你確實需要一位救主。光已經來到世界,然而你喜歡繼續留在黑暗中甚於前來就近光嗎?祂說過:你若想對福音有所回應,並且領受永生的禮物,你只需接待祂進入你的生命中就可以了。

 

 

這裡有兩句經文值得你背誦下來: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

 

 

「看哪!我站在門外敲門;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要跟他在一起,他也要跟我在一起吃飯。」(啟三20)

 

 

今天你可願意接受祂作為你的救主,和你生命的主嗎?你可以藉著下面這個簡單的禱告,來將你自己的全人交託給祂:

 

 

禱告:父神,我知道我犯了祢的律法,我的罪把我和祢隔離開來。我真正十分抱歉,如今我想要轉離以往犯罪的生活,歸回到祢面前。求祢赦免我,同時幫助我免於再犯罪。我相信祢的兒子耶穌基督曾為了我的罪而死,然而死後三天祂就復活了,而且永遠活著,正在垂聽著我的禱告。我現在要邀請主耶穌來作我生命的主,從今天開始祂要在我心中管理我,並且在我的生命中作王掌權。請祢讓聖靈前來幫助我活出一個凡事順服祢的生命,好叫我的一生遵行祢的旨意。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Pastor Keith Thomas.

 

Email: keiththomas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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